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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2009年度湖州市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积极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对特色生产型企业、节能环保企业和自主创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纳入生产和技改贴息以及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完成国内外农产品加工定单的企业实行贷款优先安排和利率优惠,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提供流动性资金。进一步改进农村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机制,根据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急、小、频”的特点,实施差别化管理,提高办贷效率。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办承兑、贴现、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等金融业务。
  (四)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有效提升“三农”融资水平
  以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为平台,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解决融资难点。积极引导鼓励地方组建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公司。在推动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在深化林权抵押贷款、新农村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等信贷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经营承包权证抵押贷款、集体土地性质房产抵押贷款、水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新产品。其中,全年林权抵押贷款力争突破1亿元。设计开发适合农村中小企业特点和需要的金融产品,推广股权质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小企业联保贷款等贷款业务。大力推介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通过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途径。
  (五)深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突出支农市场定位
  农业发展银行要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商业性贷款新业务。农业银行要综合利用网络、资金优势,做好“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扩面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特别是农村领域的资金投入。邮政储蓄银行要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大力推广和深化小额贷款业务,加大资金回流农村力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并通过循序渐进地参与资金调剂交易、发展货币市场操作业务,增强综合经营能力,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此外,积极稳妥地做好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扩面工作。
  (六)加快现代支付体系建设,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效率
  在处理好风险防范和改进服务关系的前提下,就支付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网点和人员配备等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增加支付系统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设立支付结算指导员。继续推动商品交易市场现代支付工具应用,将银行卡应用范围从南浔、织里等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扩大到其他年成交额在5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扩大银行本票、三省一市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的应用。全面启动农村银行卡受理点工程,围绕“村村有POS、镇镇有ATM”目标,结合全市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工程,在全市乡(镇)、村的农资店、农业龙头企业、连锁超市、便利店全面推进银行卡受理点建设和开通银行卡交易。继续推进“一户通”电子转账系统建设,进一步将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市各县、区、乡(镇)、村,并争取将各县电力缴费项目等纳入系统运行,实现全市同一收费项目同种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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