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新建扩建3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开展免费婚前检查。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统一提高到40元,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年满60周岁的夫妇,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
由市人口计生委、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28.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煤矿瓦斯和水害治理,加强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的安全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城市和农村食品市场抽检合格率分别比上年提高2个和3个百分点。加强群众和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年”活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由市司法局、监察局、煤炭局、安全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信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9.继续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扎实做好统计、审计、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社会科学、地方志、档案管理、气象和地震监测等工作。继续做好对江油四镇的对口援建工作。
由市人防办、民政局、民委、统计局、外侨局、台办、地方志办、气象局、地震局负责落实。
八、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30.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执行、咨询、反馈、监督等方面的程序和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上半年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切实加强政府精细化管理,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主动为企业做好服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1.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郑州市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改进政府立法方式。规范社会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全社会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做好依法行政的指导协调工作。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工作。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市法制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