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发展改革委、经委、交通局、建委、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23.加快林业生态省建设,完成造林面积638万亩。
由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24.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加快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城市。适当提高排污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环境法规和排放标准。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使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环保局负责落实。
四、大力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25.实施3354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3000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改建6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50个达到国家标准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县级支中心、1.9万个村级基层点和4000个农家书屋。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千场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
由市广电局、体育局、文化局负责落实。
26.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力推进嵩山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由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局和登封市政府负责落实。
27.精心打造文化品牌。加快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努力将嵩山少林寺塑造成具有世界吸引力的文化旅游品牌。继续整合优势演艺资源,抓好《禅宗少林·音乐大典》打造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广泛传播力的演艺品牌。继续办好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等重要节会,办好中原文化澳洲行、中原文化港澳行等重大文化交流活动,筹备参加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的品牌,扩大中原文化影响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局、旅游局和登封市、新郑市政府负责落实。
28.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郑州等城市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加快登封等8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其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文化产业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形成全省文化产业的聚集地、文化创新的示范区、文化强省建设的排头兵。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完善文艺院团“一团一策”改革实施办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文化娱乐等领域,培育优势民营文化企业。
由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新闻出版局和登封市政府负责落实。
29.加强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