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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地震局2009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意见

淄博市地震局2009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意见
(淄震发〔2009〕12号 2009年2月24日)


各科室、台网,各区县、高新区科技(地震)局(办):

  根据鲁震发防〔2009〕24号《2009年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要求,为迎接新《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和纪念5﹒12汶川大地震第一个防震减灾日,进一步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制定2009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意见如下,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和省政府207号令为重点,制定周密计划,创新宣传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调度,提高宣传实效,扎实推进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全市建设殷实小康目标做出新贡献。

  二、宣传工作重点

  (一)全面学习贯彻《防震减灾法》,努力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二)认真组织宣传山东省人民政府207号令,认真做好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与救援等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三)组织开展好“5·12 汶川大地震纪念日”及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

  (四)组织搞好山东省防震减灾工作四十周年庆祝活动。

  (五)组织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抗震设防法规的宣传和地震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震害防御能力。

  (六)组织好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

  三、重要活动安排

  (一)2月底以前,各区县要根据市宣传工作安排的意见对2009年防震减灾宣传及早作出部置和安排。

  (二)3月1日前与市法制办联合召开学习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207号文件精神座谈会,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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