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与区县分别主动与宣传、应急、法制、教育、科协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调机制。
(四)4月组织好全省地震系统学习《防震减灾法》、《
山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有奖测试答题活动。
(五)4月在全市开展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宣传活动。
(六)开展好5月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5月1日新《
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一周年纪念日、5月中旬科技宣传周,因此5月份是我们开展宣传工作的重点时段,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好各项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要集中抓好科技活动周宣传,与教育等部门合作,选择一批大、中、小学校进行一次地震科普教育和一次应急避难演练。在5.12纪念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地震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宣传活动。
(七)7月中旬,利用学校假期举办一次全市地震科普辅导员培训班,举办一次防震减灾科普演讲活动,按照省地震局部署精心组织好山东省防震减灾40周年庆祝活动。
(八)做好8月1日《
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一周年纪念活动,市、区县地震部门要进行一次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宣传。
(九)充分利用11月1日、12月4日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日、法制宣传日,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一次广场宣传活动和组织一次面向机关、企业的防震减灾科普讲座。
四、 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重视,开动脑筋,精心策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载体搞好宣传活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播媒体扩大宣传,也要充分发挥社区橱窗、滚动屏幕、黑板报、制作画页等载体,大造声势,力求提高宣传质量,扩大宣传范围,取得好的宣传效果。
(二)各区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3月上旬前将方案报送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
(三)市及区县要及早做好各种宣传材料的准备,注意发挥优势,创新形式,切实保证宣传效果。
(四)每次活动结束后,要注意总结经验和不足。注意搞好图片的保存、资料的整理和数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