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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毕节地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督检,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地区复查工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做好语言文字迎检准备,地区教育局(语委办)要做好分类指导工作,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安排好2009年5月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进行抽检的有关工作。根据评估重点,受检单位如下:

  党政机关(4个):地委宣传部、地区人事局、地区文化局、毕节市政府;

  学校(4所):行署幼儿园、地区信息工程学校、毕节一中、毕节市八中;

  新闻媒体(3个):毕节日报社、毕节市电视台、地区交通音乐广播台;

  公共服务行业(5个):洪山酒店、百汇超市、地区建行、地区农行、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

  四、加大力度,抓住重点,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要拓宽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推广渠道,加强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特别是行业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语言文字活动,让社会、市民知晓语言文字工作及其相关知识,积极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员工进行语言文字能力的培训和普通话等级达标工作,达到规定的合格率,提高员工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三)要积极培养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带动语言文字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要让普通话成为真正的工作语言、校园语言。

  (四)要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注意用语用字规范化;资料要注意体现工作开展的过程性和完整性。

  (五)各部门要加强迎检准备,熟悉迎检程序,把迎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制定2009年语言文字迎检工作月推进表,安排具体,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根据检查评估工作程序,要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专题汇报材料;认真梳理和健全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资料;注意培养工作人员说普通话的意识;整改单位和域内不规范用字现象,对于已经存在的不规范用字应进行更换或撤换;做好座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大力营造语言文字宣传氛围,定期出语言文字专刊或专题节目;借2009年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之机,采用宣传标语、横幅、橱窗、网络等宣传工具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放置宣传标牌;同时要注意环境卫生、注重文明礼貌,以整洁、文明、优美的良好形象展现单位良好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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