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每年新增15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10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0个以上,每县(市、区)不少于50个,带动农户30万户以上。重点培育100个以上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20个以上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级以上优质农产品品牌,努力实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促一方发展,富一方群众”的目标。
(三)发展重点。一是围绕马铃薯、蔬菜、生态畜牧业、茶叶、经果林、中药材、烟草等农业产业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注重解决产业链脱节、利益联接关系松散问题,切实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二是围绕优势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建立优势农业产业带(区域),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切实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围绕科技兴农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切实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四是围绕农产品流通完善市场体系,引导农民建立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扎实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组织格局的形成。
三、依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序发展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和推广带动能力强、运行机制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经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骨干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着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办社能力。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以上专题培训,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骨干人员100名以上。
(二)围绕优势产业办社。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或个人,紧紧围绕全区农业优势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发展马铃薯、蔬菜、生态畜牧业、茶叶、经果林、中药材、烟草等专业合作社。要积极探索推进股份合作制,积极开展劳动力、资本、技术和营销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格局。通过3-5年的努力,使每个乡(镇)的优势产业至少有一个合作社,从事优势产业经营的专业大户基本入社,合作社收购的优势农产品所占份额有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