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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4、负责保卫震区党和国家机关、重点单位的财产、文物及其它重要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定民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2.3.2 行署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行署秘书长

  副主任: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地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震区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经地委、行署批准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行署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负责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地委、行署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负责协调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4、组织协调各专业工作组的工作,沟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5、传达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指令;

  6、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会,经地委、行署审核批准,适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编写、印发抗震救灾简报;

  7、负责处理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3.3 抢险救援组

  组 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毕节军分区、武警毕节支队、地区公安局等单位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调派部队和民兵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国家重要财物、文物;

  3、运送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

  4、配合有关部门工程抢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5、负责火灾等次生灾害的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2.3.4 医疗卫生防疫组

  组 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红十字会、环保局、质监局、震区县(市、区)卫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站;

  2、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3、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4、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2.3.5 应急资金管理组

  组 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发改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审计局、地区红十字会、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分行、地区监察局,震区县(市、区)红十字会、震区民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筹集和统一管理抗震救灾资金;

  2、经行署批准,及时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

  3、及时做好信贷工作;

  4、负责提出并经地委、行署批准后,向省政府和中央申报救灾经费及请求援助计划;

  5、按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6、做好国内外及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接收、登记、统计、保管及安排使用工作。

  2.3.6 通讯保障组

  组 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毕节无线电管理分局、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中国联通毕节分公司、毕节邮政局、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及时组织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震救灾通讯畅通;

  2、布设临时通讯网;

  3、必要时,经批准后,调用其他部门的通信工具。

  2.3.7 交通运输组

  组 长: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地区交通局、地区公路管理局、震区交通局、铁路、民航等部门主要领导

  职责及主要工作:

  1、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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