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毕节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196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工作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制定的《毕节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毕节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毕节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建立竞争、高效、有序的经济金融秩序,着力打造“诚信毕节”与“和谐毕节”,特建立毕节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在行署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通报信用体系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分析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
(四)畅通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渠道。
(五)研究搭建完善毕节地区信息平台。
(六)其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成立毕节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行署分管金融工作的副专员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协助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人行毕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地委宣传部、中级法院、地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区经贸局、地区国税局、地区地税局、地区工商局、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区劳动社会保障局、地区环保局、地区建设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交通厅毕节征稽处、毕节供电局、人行毕节中心支行、毕节银监分局、电信毕节分公司、移动毕节分公司、联通毕节分公司、铁通毕节分公司、工行毕节分行、农行毕节地区分行、中行毕节分行、建行毕节分行、农发行毕节地区分行、省联社毕节办事处、省邮政储蓄毕节地区分行、贵阳市商行毕节分行、毕节发展村镇银行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其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人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