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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09年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七、各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发改委联合编制下达,并于3月底报送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一份。各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卫生类专业的招生计划需先经省卫生厅同意后,再由省教育厅和发改委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省属中专校的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3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附件:
  1. 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安排表
  2. 2009年省属中专校普通中专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
  3. 2009年外省学校在江苏安排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及生源申报表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安排表

  填报单位:         (章)                              单位:人

指 标 名 称

2008年

2009年

招 生 数

毕业生数

在校生数

拟安排

招生数

毕业生数

在校生数

计划数

实际完成数

总    计

       

1、       中等师范

2、       普通中专

3、       职业高中

4、       成人中专招收应届生

5、       技工学校招生预测数

6、       部省属中专在本市招生

7、普通高中

       
说明:省有关部门只填总计一栏,各市每栏都要填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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