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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2.统筹发展、城乡互动。把农村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统筹规划,以城带乡,形成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新格局。
  3.整合资源、共建共享。优化社区资源配置,调动各方面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做到共建共享、共享共建。
  4.扩大民主、村民自治。切实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农村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5.因地制宜、创新发展。从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多形态发展,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三)总体目标。按照“一年试点、二年推广、三年覆盖、四年完善、持续发展提高”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2008年,邹平县、滨州经济开发区2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区)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其他县(区)每个乡(镇)同时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9年,全市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50%;2010年,全市农村社区覆盖率力争达到100%;2011年,绝大多数农村社区达到“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建设标准。随着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向高水平的成熟社区方向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搞好农村社区发展规划。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根据当地农村的自然环境、风俗习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产方式等,科学规划建设农村社区。经济条件较好、面积较大、居住人口较多的村,可以建设“一村一社区”;经济条件一般、居住较分散的村庄,提倡依托中心村,实行“多村一社区”;二、三产业较发达的村,可依托企业建设“企业社区”等。其中,对地处边远、居住分散、自然条件较差的村庄,要创造条件,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适当撤并,逐步实现农村社区的聚集发展。
  2.完善农村社区生产生活设施。按照国家政策和行业建设管理标准,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的“四通三改三清三化三建”,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清理垃圾堆、草堆、粪堆;农村社区主街道硬化、亮化、绿化,积极推进和规范道路标牌的设置;建设农村社区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农村社区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和农户沼气池。
  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应对能力。普及环保知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环保活动,引导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做好绿色消费、选用清洁能源、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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