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市先进市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市先进市的通知
(苏食药安委〔2009〕1号)


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08年度,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好江苏”的目标,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管理各项措施,着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有效保持了全省食品安全良好态势,有力保障了全省人民的饮食安全,为江苏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和《2008年度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要求,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各市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定苏州、无锡、南通、泰州、淮安、南京、盐城7个市为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市,常州、镇江、扬州、徐州、连云港、宿迁6个市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市。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