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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珠海市金唐地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2)密切关注金唐地区综合整治期间发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防止聚众滋事、人为破坏公共交通站、亭设施,重点加大对金鼎市场的治安管理力度;加强对无牌无证机动车的监督检查,逐车落实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化路检路查密度和力度,凡摩托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客的,一经发现,即依法从严查处。重点加大对金唐地区市场旁边的路面监控和路查、路检力度,取缔无牌无证、假证假牌车辆,打击防碍公务或聚众闹事等违法活动(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3)禁止在金鼎市场内无证照经营、乱摆乱放和车辆乱停乱放(市工商部门负责,金鼎市场公司配合);对金鼎市场周围环境出现的乱摆乱卖、无照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维持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4)组织金唐地区相关执法部门建立联合整治队伍,落实各部门联合行动人员名单,突出重点区域、路段、路口,采取联合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在金鼎市场候车亭、公共汽车首末站周围巡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从严查处违法载客行为。该处罚的坚决依法处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卸客的坚决卸客,坚决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市交通局负责,辖区运管部门配合)。

  3、公共小巴站、亭建设工作

  (1)落实金鼎市场周边设立临时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选址问题。协助公交企业做好相应的场地租用、规划建设报批、设置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等工作,确保公交站亭顺利施工(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交警配合)。

  (2)落实金鼎市场周边设立临时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制定相应建设方案和施工计划,签定租用协议,确保如期完成建站施工任务(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

  4、公交运营服务工作

  (1)协调督促市公共汽车公司制定金唐地区公交小巴线路运营方案;加强对行政村通车情况和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设置情况的检查督促;结合金唐地区居民出行特点,支持公交企业因地制宜、灵活开展客运班车通村工作,并对基本符合营运条件的当地居民自备车辆加以规范、吸纳,引导企业既减少管理成本又防止恶意竞争,采取多种形式保证班线的正常运营(市交通局负责,辖区运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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