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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人才政策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人才政策的意见
(2009年3月18日 鄂办发〔2009〕13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84号)精神,为充分发挥我省人才、科教优势,利用国内外人才资源,为加快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武汉城市圈领导人才培养力度

  针对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对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开设“两型社会”建设专题研究班,用3年时间把圈域内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全部轮训一遍。省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托高校或培训机构举办交通、能源、现代农业、科技、环保、物流、城乡统筹等专业培训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每年在境外举办武汉城市圈中青年干部专题研修班。加大干部实践锻炼力度,每年从圈域内各市选派一批干部到省直机关、大型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开展武汉市与圈域内其他各市互派干部挂职工作。有计划、多渠道做好紧缺领导人才的选调工作,从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大型企业选派一批懂经济、金融和熟悉资本运作等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充实武汉城市圈各级领导班子。

  二、实施武汉城市圈重点专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一是“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以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为载体,通过政策倾斜、经费资助等形式推进计划实施,大力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在圈域内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创新能力突出的杰出专业人才。2009-2012年,每年在圈域内遴选不少于100名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入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工程。省创新团队和自主创新岗位建设向武汉城市圈倾斜。

  二是“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采取校企合作、外派挂职等多种渠道,探索校企“双导师”培养研究生模式,通过世界性营销服务中心和中央商务区等实践平台,加速培养物流、金融管理和旅游开发等现代服务人才。

  三是“企业家培养计划”。用5年时间,对圈域内利税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全部轮训一遍。通过与国内外著名企业集团、培训机构合作,采取集中培训、案例教学、个性训练、实战提高等方式,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圈域内企业家到国(境)外培训考察。组织圈域内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企业挂职锻炼。支持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EMBA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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