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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企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许强

  成 员:王本贤  林汉荣 黄鹤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运处稽查科)

  主 任:王本贤(兼)

  成 员:温晓群 夏华勇 布润平 陈劲翔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和紧急预案,并将安全检查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春运结束后,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各水运(服务)企业要根据文件精神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的营运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内容

  ⒈安全生产教育学习情况:⑴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⑵是否安排公司管理安全的领导参加安全培训,并领有培训证书;⑶是否组织本公司职工参加安全学习、培训教育,有无学习、培训原始记录。

  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⑴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⑵是否按交通部2001年1号令要求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人员是否到位;⑶是否配备了专职安全人员。

  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如“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值班制度、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等。

  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⑴企业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及船员是否有明确的职责;⑵企业法人代表是否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⑶企业法人代表是否与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及船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其它情况。

  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⑴船舶的持证情况;⑵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⑶船舶消防、救生演练情况;⑷船舶配员及船员持证情况;⑸船舶消防、救生设施配备情况;⑹船舶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等。

  6.事故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客船、渡船、危险品、液化气等运输企业和船舶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严禁“带病”营运。

  (二)检查方式

  1.市水上运输管理处将组织市水运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水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成果的巩固情况进行“回头看”。听取各企业对“元旦”、“春节”安全生产自查、部署、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进展等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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