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以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和指导为主的安全生产检查。
3.对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介“曝光”的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检查和督办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2月16日。
(一)企业自查阶段。时间(2008年12月15日至2008年12月31日),由各运输企业、船舶组织自查和“回头看”。企业、船舶自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同时自查的情况要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二)迎接市组织专项检查组检查阶段。时间(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2月16日),负责全市(主要是市区)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对此次“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自查行动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法人亲自负责、分管负责人直接领导和牵头的组织机构,制定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检查具体方案;同时明确检查范围、内容、重点部位,确保不漏查隐患,不留死角。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各企业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隐患,必须在节前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措施的,必须停止生产运输。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跟踪整改。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行动,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帐,安排人员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难以整改的应及时报市交通局并实施挂牌督办,着力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值班,做好随时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五)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由于当前国际经隔风暴影响,交通行业的经营成本和人工成本大幅上升;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所以,对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能减少,要增强安全意识,绝不能麻痹大意。
(六)请各水运企业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2009年“元旦”、“春节”节前和节后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分别于2008年12月26日、2009年2月10日前报市水上运输管理处稽查科。(联系人:温晓群,电话:226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