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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8〕6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珠海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政府《珠海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本部门(单位)的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二、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进行彻底排查,不走过场。按照奥运和航展期间的标准,继续做好对客、货运输车辆、车站、码头、轮渡、危险品运输和交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防控,确保交通行业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

  各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本辖区交通企业安全生产和各类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的持证上岗和学习培训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乡镇渡口渡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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