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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环发〔2009〕4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为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环境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监管工作,防范和处置各类环境突发事件,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畅通信息

  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集中反映在我国近20多年的发展进程中,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征十分明显,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值此春节、“两会”特殊期,敏感期,各地要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要严格节假日值班纪律,保持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实行零报制度,每日下午3点要向省环保局值班室报告,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除立即处置外,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书面报告。

  二、强化监督,严格管理

  加强基础。各市(州)要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尤其是化工、冶金、造纸、电镀、印染等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从原料、燃料到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到排放全过程,进行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和规律,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加强巡查。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周巡查制;一般污染源至少每两周一次,采取明查暗访、白天与夜间、正常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的方式,对饮用水源以及对居民居住区空气可能有威胁的企业,更要加大巡查力度。查企业使用原料、燃料是否异常;查企业生产是否正常;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查在线监控系统运行和监测结果;查排污口有无异常;查应急预案和预设施情况等。防止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等现象发生。

  加强监测。对污染源企业实施监督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关键和前提。各市(州)要按照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监测。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现有频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频次,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要注意增加企业特征污染物和对饮用水源以及居民居住区影响较大的气体污染物的监测,已安装在线监控的要及时汇总、分析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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