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意见的通知
(惠府办〔2009〕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10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万巷千街”市场工程试点。由经贸部门牵头,制订“万巷千街”市场工程规划,重点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发展加盟业务,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自由连锁,引导试点企业在流通管理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使试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将小超市、小餐饮店、小肉菜市场、小杂货店等中小企业门店纳入规范化、规模化流通渠道,共享规模化进货、规范化管理的效益,促进城市社区商业发展。
二、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商、卫生、税务、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在我市的覆盖面,2009年至2010年新建、改造一批农家店和县级配送中心。重点扶持一批示范农家店及配送中心,引导其用先进的管理理念,采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新型农村流通网络。指导企业按照“一网多用”原则,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督促承办企业帮助农家店建立规范的进货台账,加强规范化管理。
三、组织抓好“家电下乡”。组织抓好国家、省家电下乡工作,大力支持我市制造企业参与国家、省组织的“家电下乡”活动,强化市场管理,做好企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确保下乡家电质量,搞好售后服务。
四、不断培育消费热点。鼓励指导流通企业充分利用节假日和“换季”的商机,开展统一的商品促销让利和下乡活动,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组织开展“佳节购物季”、“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促销活动,激发市场热情,保持需求旺势。注重培育新型消费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租赁消费、信用消费、以旧换新等业务,促进消费品升级换代。加强对品牌汽车销售管理,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资金扶持政策,抓住惠南汽车城启动契机,促进我市汽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