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各地、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对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特别是注意总结带有前瞻性、方向性和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逐级深入地搞好创建活动。各级工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群团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要求,紧紧抓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创新思维,将创建活动和建会、建制、建家联动互促活动相结合,加快促进企业和谐、职工受益、社会稳定发展目标的实现。各类企业要坚持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积极稳妥地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四)建立表彰激励机制。每年定期评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在此基础上择优向上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推荐评选。企业负责人参加评选“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其所在企业必须先获评同级别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要参加评选“五一劳动奖状”、“文明单位”等称号,必须先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可优先获得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
八、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惠州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仕其(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朱挺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李选民(副市长)
杨富生(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
林 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伟斌(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献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伟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刁国强(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宏君(市总工会副主席)
邓文辉(市经贸局副局长、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刘子尧(市财政局副局长)
骆紫萍(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罗兴辉(市规划建设局副调研员)
徐火强(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王桂荣(市国资委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主席)
许国良(市环保局副局长)
梁苏猷(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郭送妹(市工商局副局长)
叶柏灼(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程力平(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张宏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文辉、骆紫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等单位派人组成。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