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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使用《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

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使用《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
(鲁粮办发[2009]7号)


各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工作,国家粮食局对2005年印发的《粮食监督检查和处罚文书参考表式》(国粮检【2005】31号)进行了修订,重新印发了《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文书》及《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流程图示》。有关文件和文书样本可从国家粮食局网站(www.chinagrain.gov.cn)下载,请参照执行。原《粮食监督检查和处罚文书参考表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各地在文书使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省局监督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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