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在控制野外火源上,采取宁紧勿松、宁严勿宽的工作方法,堵塞各种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1、在森林防火期,县政府将适时发布防火戒严令,严格控制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同时对农事用火、非生产性用火、儿童玩火等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2、在入山管理上严肃认真。入山管理是控制火源的关键所在,各乡镇(管理区)国有林场、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要把控制火源入山当做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清明前后,对入山人员实行入山登记、警示、发放《森林防火警示书》、出山消号制度,防止各类火种入山,切实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3、在重点人员上做细致工作。要把进出山林的吸烟人员、老年人、林区外来人、居住在林缘的儿童(青少年)、疯傻痴呆等智商不健全的人,都视为森林防火的重点对象进行严格管理。对重点人落实“包保责任”:机关包干部、干部包群众、企业包职工、学校包学生、家长包子女、村民小组包农户、监护人员包痴呆傻精神病人、村干部任包外来人员,保证所包对象不违章用火弄火。
4、在重点部位、重点林区定岗定人盯死看牢。要在坟头、寺庙、垃圾点、林区、入山口、采矿点等重点部位上,切实落实好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区域和护林人员包重点部位的三级连环承包责任制。
5、加强工程用火管理。对交通工程、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水利水电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各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杜绝因工程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
(三)强化部门协作,共同防控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协作和密切配合。首先是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发改、财政部门要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经费保障工作;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交通部门要适当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扑火交通条件;武警、消防和公安干警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保险部门要在灾后及时组织对火烧山和火灾受伤人员的理赔;各乡镇要建立短信平台,建立健全防火通讯网络;其他相关部门都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真正建立起“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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