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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川教〔2009〕20号)


各市、州教育局: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部按照中央7号文件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要求,根据新时期学校健康教育的需求,制定了《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指导纲要》从中小学开展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健康教育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健康教育的实施途径及保障机制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南。现就贯彻实施《指导纲要》有关事项一并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学校健康教育是以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为核心的教育,通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为广大青少年学生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健康第一”教育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做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的高度来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二、认真领会和掌握《指导纲要》的总体要求,基本内容和具体目标。

  各地和学校要组织对《指导纲要》的学习,把握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认真领会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按照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效实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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