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
4清除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周边区域内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等现象,保证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市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二)交通干道沿线和城市出入口周边环境整治
5在前期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力度。集中清理沿线积存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粉刷沿线建筑立面,拆除或更换破旧户外广告和牌匾,制定困难、停产企业的破旧厂房及厂区内的整治方案,实施沿线绿化美化,购置养护设备,安排养护人员,对死树、枯树进行清理补栽。逐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机制,由集中整治转向日常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爱卫办、市市政公用局、相关区市政府
6开展铁路站区环境整治,整修、粉刷站区内建筑立面,清理站区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做到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青岛铁路办事处
7加强高速公路、公路、市区出入境道路的养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确保道路平整、行车顺畅。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相关区市政府
8实施客运铁路、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济青高速公路(南、北线)、青银高速公路、青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沿线林带绿化整治,抓好铁路、高速公路两侧树木病虫害防治,巩固、提高“绿色通道”建设成果,树立青岛环境绿化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相关区市政府
9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山体的违法行为,治理客运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的破损和裸露山体,进行植被复苏。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建委、相关区市政府
10对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窗口区域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清理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粉刷建筑立面,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清除乱贴乱画,努力打造窗口区域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铁路办事处、市交通委、相关区市政府
(三)景区环境整治
11加强景区、城市广场、公园、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等休闲、旅游场所的管理、维护,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旅游局、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2规范景区内经营业户的经营活动,严厉查处制假售劣行为,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行为,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