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体育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各区市政府
30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比赛场馆、城市广场、主干道节点等区域,组摆花卉。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市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8年11月前)。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全省迎全运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层层进行动员。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特点制定具体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1月至2009年8月)。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责任单位要定期召开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或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市建委作为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及时对各项责任分工进行检查督导,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9月初)。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市建委要对各区市、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建立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的青岛市迎全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运行机制,做好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将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纳入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三)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区市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要调配力量,查摆问题,全面整治。同时,各有关单位在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各区市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保障,确保效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各级要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转。
(五)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市建委要定期通报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证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