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办法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办法的通知
(云府〔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四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外经贸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云浮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更多外商到我市投资,加快我市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境内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外商(含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及其企业。
  第二条 外商享受参政议政的待遇。
  市、县(市、区)政协换届或出现港澳委员空缺需增补时应优先考虑我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管人员加入。本市各级政协召开年会,在旁听席的安排上,同等条件下应安排一定比例的非委员本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管人员参加。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和股东的子女享受入学优惠待遇。
  其子女在所属市、县(市、区)入读中小学,其收费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其子女报读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省户籍的,缴交所读学校借读生“一费制”标准与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贴的差额;外省籍户口的,按就读学校借读生书杂费“一费制”标准收费,其子女就读当地重点高中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按就读学校借读生学杂费“一费制”标准收费。
  第四条 外商享受医疗优先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和股东到卫生部门办理医疗优惠证,可享受医院看病“优先窗口”的待遇。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享受车辆路桥通行证优惠待遇。
  实际入资达500万美元,上年出口达500万美元(海关统计),上年纳税达100万元(海关税除外)的外商投资企业,每年由市政府给予外商自用车(本市车牌)一个路桥车辆通行证的免费优惠待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