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典型,带动重点骨干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化工、造纸、电镀、印染、建材等行业各创建1个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领域选择清洁生产示范单位作为示范点,使清洁生产在社会各个领域得到推行。
(三)创建清洁生产示范技术工程。
通过我市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针对行业清洁生产中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进行创新,为行业清洁生产和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编制中山市行业清洁生产指南、技术手册,推广行业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管理经验。
(四)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信息工程。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清洁生产,构建循环型产业信息管理系统,综合监控管理能源的整个流通过程。在中山节能信息网加设清洁生产板块,构建清洁生产技术网络交流平台,宣传先进典型和成熟的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建立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公示制度,对企业进行监督,并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在网站共享资源,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清洁生产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加强清洁生产信息交流。
(五)创建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示范工程。
充分发挥各行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企业作为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示范工程,重点推进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利用废弃物制造建材等企业的循环经济工作,拓展各种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建设便利居民、管理规范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依据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建立以废旧轮胎、废塑料、包装废弃物、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为重点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利用示范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保障清洁生产的组织架构。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下设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中山的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洁生产工作,草拟清洁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鼓励政策,牵头组织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的研发,负责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污染源环保监督管理的需要,加大控制污染的力度,对严重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