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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08年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消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08年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消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遂教办[2009]27号)


2008年,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和打造“教育强市”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消防、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抓好了育人环境的净化治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依法治校工作和“警校共育”工作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学校安全、依法治理、消防安全工作成效显著,均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广大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进一步好转,有力地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消防和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决定对上述几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立新功。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
2008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安全、
消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遂宁中学  遂宁市中职校  遂宁二中 遂宁一中
  二、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遂宁四中  遂宁二中  遂宁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三、学校消防工作先进集体
  遂宁一中  遂宁市中职校  周乔外语学校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遂宁中学   遂宁四中  遂宁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五、先进个人
  1、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宋以荣(遂宁中学)   杨宏伟(遂宁四中)
  张绍华(市教育局机关)
  肖 宁(遂宁市应用职业技术学校)
  2、学校安全、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方太操(遂宁中学)   肖华茂(遂宁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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