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商法〔2009〕3号)
各市(州)商务局,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法建办《2009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川法建办〔2009〕3号),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全系统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商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两个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和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为着力点,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增强各级商务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意识,提高各级商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实现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商务法治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一)加强对
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入宪1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使
宪法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基本精神以及主要内容在全系统深入人心,牢固树立
宪法意识,维护
宪法权威,进一步提高商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商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商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世界经济衰退带来严重冲击,2009年我国商务事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更加复杂,出口形势严峻,消费快速增长的难度增大,吸收外资困难增多,贸易摩擦形式不容乐观的实际,切实加强对流通、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WTO规则和
反垄断法的学习宣传,促进商务领域增强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