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认定第三批“四川老字号”的通知
(川商改〔2009〕1号)
各市(州)商务局、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振兴老字号工程”工作安排,2008年,省商务厅开展了第三批“四川老字号”认定工作。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四川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商改〔2008〕38号)要求,经企业申请,所在地商务局初审,四川老字号认定委员会按照《“四川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评审,并经社会公示,四川省商务厅决定认定“成都市大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太和)”等37个企业(品牌)为“四川老字号”(详见附件)。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老字号企业的联系,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品牌优势,增强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发展。获得“四川老字号”称号的企业,要不断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和独特技艺,为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四川老字号”企业(品牌)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
第三批“四川老字号”企业(品牌)名单
一、成都
1.成都市大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商标:太和)
2.成都市大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商标:海会寺)
3.四川省郫县豆瓣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商标:犀浦)
4.四川济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商标:济生堂)
5.成都天和银楼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商标:天和)
6.崇州市保泰和药堂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商标:保泰和)
7.成都荣龙帽业有限公司 (注册商标:荣龙)
8.都江堰市杨梦糖果食品厂 (注册商标:杨梦)
二、泸州
9.四川省正味正点食品厂 (注册商标:泸州肥儿粉)
三、广元
10.剑阁县剑门火腿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商标:剑门牌)
11.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手杖厂 (注册商标:剑门牌)
四、遂宁
12.蓬溪县星星食品厂 (注册商标: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