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中小企业发展。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成长性好的中小型工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培育企业尽快上规模,不断壮大规模企业户数和总量,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户。(牵头责任单位: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
(四)全力发展电子产业
1.加大电子企业招商力度,力争引进电子企业100家,其中遂宁经济开发区引进40家,开工建设20家,投产10家;创新工业园引进20家,开工建设10家,投产4家;市河东新区引进10家,开工建设5家,投产2家;区县各引进6家,开工建设5家,投产2家。(牵头责任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经委)
2.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抓好四川省电子产品实验检测中心和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牵头责任单位:遂宁经济开发区、遂宁质监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3.积极加强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雁微电子、柏狮光电二期项目建设,确保鼎吉光电等企业全面投产。积极推进四川行者赛能非晶硅太阳能薄膜电池及太阳能发电站、海英电子全自动多层组合电路板生产线等项目竣工投产。(牵头责任单位:市经委;责任单位:遂宁经济开发区、创新工业园、大英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倾力建设专业园区
1.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市创新工业园区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和《关于加快专业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意见》,按照“特色化分布、专业化发展、差异化竞争”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区县、园区的产业定位,做到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结构优化。创新工业园重点发展机械电子、食品饮料、精细化工等产业;遂宁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和生物技术等产业;市河东新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和教育、文化、旅游等都市经济;中国西部国际工业物流港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物流和专业市场;射洪沱牌工业城重点发展食品饮料等产业;射洪美丰工业城重点发展化工、包装印刷和机电等产业;射洪银华工业城重点发展中高档纺织服装和锂电等产业;大英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化工、纺织、机械配套和电子信息等产业;蓬溪上游工业园重点发展纺织、食品饮料和电子信息等产业;蓬溪金桥工业港重点发展化工等产业;船山金龙工业港重点发展化工和生物技术等产业;安居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化工和纺织服装等产业。(牵头责任单位:市经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2.整合现有园区资源,探索“园中园”建设模式。统筹规划创新工业园、船山区金龙工业港、蓬溪县金桥工业港,建设“川中精细化工园”。在安居区规划建设“川中服装家纺产业园”。积极利用国际国内先进生物技术,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生物资源,加快在遂宁经济开发区建设“川中生物产业园”。(牵头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外侨办、创新工业园、遂宁经济开发区、船山区政府、蓬溪县政府、安居区政府)
3.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的意见》(遂委〔2008〕94号)精神,确保八大类54项下放管理权限落实到位,充分放权活区。(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三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4.推行以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模式,组建和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性开发投资公司,推动有条件的园区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健全资金融通、信息服务、会计审计、检验检测、法律服务、广告设计等园区配套服务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着力推进自主创新
1.针对传统优势产业和电子、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通过分类指导,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的指导工作。帮助和支持海英电子等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经委)
2.深化与四川大学、电子科大等高校的合作关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机制和运行模式。做好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等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企业的发展和技术需求,不定期地邀请大专院校有关专家来遂宁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好科技成果转化暨产学研对接活动。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重点指导天齐锂业等企业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
3.继续实施精品名牌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报、品牌认证、质量安全环保体系认证、原产地和地理标志认证,着力培育名品、名牌、名企。力争培育国家驰名商标1件,名牌产品1件,申请专利160件。(牵头责任单位:遂宁工商局、遂宁质监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努力强化要素保障
1.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遂委〔2008〕196号),落实工业企业融资贴息补助政策。(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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