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较大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情绪。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三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推进街道、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系统、各环节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同时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明确整改治理进度要求和具体督办部门、督办责任人,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对民爆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要组织充足力量对辖区内民爆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民爆危险物品和烟花爆竹存储仓库的治安保卫情况要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其保卫力量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要以爆炸物品使用量大、非法制贩活动突出的各类矿区为重点,对非法矿点、闲置场院、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物品、枪支弹药的线索,要及时立案查处;对发现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要坚决收缴,不留后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