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8〕3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驻遂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10年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为进一步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献血法》、《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6〕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各区、县要加强对献血办公室的领导,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细则,将无偿献血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配备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市、区(县)献血办要切实做好本辖区组织招募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再上台阶。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力开创无偿献血工作新局面
各区、县要根据本辖区年度临床用血参考量,负责组织招募相应人数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见附件)。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以及中、省驻遂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献血办的统一安排动员组织公民、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献血人数不得低于职工总人数的30%。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办内容,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医疗用血的需要。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要加强采供血管理,保证血液质量,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做好献血的总体规划、时间安排和招募献血者服务指导,并为献血者提供采血前、中、后的服务和关爱,为献血者提供一流的采供血服务。
巩固、发展含稀有血型、机采成分血献血者在内的自愿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市献血办负责组建2000人的应急献血队伍,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适龄健康工作人员600人,市级各单位的适龄健康工作人员500人,市辖区内驻军官兵,公、检、法系统干部职工300人,大中专院校学生600人。各区(县)各建立600人的应急献血队伍,确保临床医疗紧急用血的需要。各区县献血办、市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市献血办做好自愿无偿献血的协调、安排和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