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和公安等部门要对事故多发地段进行整治,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线,准备必要的物资;公路管理部门要检查危险路段、施工路段以及公路设施标志完好状况,港航所要检查航道通行状况,确保春运期间道路、桥梁和航道畅通。主要干线公路的施工路段要确保车辆双向通行,不能确保的要停止施工。春运期间,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运输部门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电力管理部门要保障客运站、售票点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运管部门对三级(含)以上客运站要加强安全门检制度监督。乡镇、管理区客运站及社会停车场、临时站点由当地政府落实到各乡镇政府或管理区,并按“谁审批、谁监管,谁收费、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督检查责任。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渡口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严格依法监管,维护运输秩序
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加强对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的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和“车匪路霸”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
各车站及客运车船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对过往旅客行包实行严格检查。要完善现行的安全检查制度,三级(含)以上客运站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建立保证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遇到恶劣天气需实行交通管制时,要首先通过采取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措施,同时做到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必须封路的,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要尽全力保持各乡镇(管理区)有一条对外公路可通行,减小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的影响。采取道路管制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并加强沿线区域措施联动管理,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阻塞。
四、科学安排运力,保障春运快捷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特别是春运高峰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根据学生、民工、探亲等客流特点,提前做好运力的组织安排。要提前了解旅客出行状况,合理安排运力,开展预约运输服务。提前准备部分机动运力,进入客流高峰期要加强运力的调度指挥,完善应急疏运方案。要采取相应措施,提高运输能力,及时运送旅客。运管部门要加强出租车营运秩序的管理,做到依规收费,为旅客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据调查预测,春运期间全县可投放客运车辆137辆,计2075座(含出租车及城郊便捷巴士、旅游巴士);其中跨县以上68辆,1135座;跨县(市)最大日运输能力为3200人次;县境内日运输能力为3300人次;今年我县更新农村客运班车22辆,车辆的技术状况大幅度提高,现有投放运力能够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