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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

  到2020年,全省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支持性指标。
  到2020年,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1.保障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基本健全。
  2.妇幼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到位。
  3.全省产前检查率不低于95%;住院分娩率不低于98%。
  4.全省以县为单位,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1‰。
  5.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以地级市为单位实现全覆盖,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
  6.9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妇科病普查普治规范化流程,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显著提高。
  7.90 %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筛查工作。
  8.以县为单位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一)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为重点,依法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和救治水平,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组织实施《广东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为起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调整、充实项目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省级设立项目相关的技术指导单位,组建省级专家组,制定技术规范和各级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标准,承担全省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发挥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优势,加强合作,建立辖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完善行业管理机制,指导辖区各助产机构落实孕产期保健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孕产妇死亡报告和评审制度,不断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加强妇幼保健信息管理。
  采取接种破伤风类毒素、推广新法接生、逐步取消家庭接生、开展贫困孕产妇救助等综合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妇幼保健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二)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育龄妇女保健服务的全程管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以地级市为单位实现全覆盖,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稳步增长。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组织实施《广东省出生缺陷干预项目》为起点,根据疾病谱的变化和监测手段、治疗手段的进步,逐步调整项目内容。省级设立项目相关的技术指导单位,组建省级专家组,制定技术规范,承担筛查、疑难病例的确诊及治疗工作,负责全省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市、县(市、区)以三级预防措施为重点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一是要创新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服务模式,强化优生遗传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探索建立婚检制度与婚姻登记制度的衔接机制,完善婚检机制,拓展婚前保健服务内涵,提高婚前保健水平。二是要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不断提高产前检查覆盖率。健全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重点针对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疾病,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和诊断水平。三是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落实阳性患儿的早诊早治工作,加强对G-6PD 缺乏症患儿及家长的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创造条件为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患儿实施免费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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