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及诊断水平,增加有利于降低当地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三)防治并举,综合防治危害妇女健康常见疾病。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建立妇科病普查普治规范化流程。采取有效措施阻断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降低发病率;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和早诊早治率。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组织实施《广东省妇女病防治项目》为起点,根据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考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内涵,调整项目内容。省级设立项目相关的技术指导单位,组建省级专家组,制定工作流程、筛查、诊断、治疗等技术规范,开展筛查、防治、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妇科疾病普查普治规范化流程,积极开展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要把预防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卫生的常规工作,按照《生殖道感染防治技术指南》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工作模式,将生殖道感染防治贯穿不同阶段的妇女保健,充分利用围产保健、计划生育手术等机会积极推广规范的妇女病普查普治,通过必要的同伴治疗保障男性生殖健康,以行动倡导社会关注妇女健康。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遴选适宜的筛查方法,不断扩大宫颈癌、乳腺病等常见妇科病的普查面,提高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
(四)开展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的筛查和干预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开展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筛查工作,逐步规范工作流程。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组织实施《广东省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筛查干预项目》为起点,根据人群需求和服务能力,不断拓展服务内涵,调整项目内容。省级设立项目技术指导单位,组建省级专家组,制定筛查和干预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开展行为干预、指导和培训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在落实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加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儿童发育与行为问题的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的覆盖面。推广儿童发育与行为疾病的诊疗技术,制作和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加强基层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婴幼儿家长的培训指导,开展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家长和教师的健康教育指导,对有不良行为和心理问题的少年儿童开展心理咨询与行为指导,做好三级预防工作。
(五)建立健全妇幼信息管理系统,发挥妇幼卫生信息在妇幼卫生决策与评估中的积极作用。在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和推广“出生医学信息系统”,以县为单位不断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的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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