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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和《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支撑平台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规范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做到信息查询共享。省级设立妇幼信息管理技术指导单位,组建省级专家组,承担指导和培训工作。各级妇幼保健院承担所辖范围的妇幼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并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妇科病普查、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信息,为制定各项政策措施提供建议和支持。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实施妇幼安康工程,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需求。妇幼安康工程是我省实现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健康的保障政策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在政府领导下,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地区的工程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实施和督导工作,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二是要加大对妇幼健康事业的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政策,将妇幼卫生公共卫生项目纳入预算,落实农村住院分娩的补助政策,保障妇幼保健服务体系的公益性质和正常运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建设,促进妇幼保健事业均衡发展。三是推进妇幼保健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幅度增加对妇幼卫生的投入和财政保障,保证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能够获得基本的妇幼保健服务。加大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力度,缓解贫困妇女享有医疗保健服务的困难。一些公共健康服务项目应对贫困地区、贫困妇女逐步实行费用减免或政府免费提供。四是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各级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定项目的技术规范、工作流程、考评指标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技术服务和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解决难点问题。坚持三级预防策略,努力减少或消除各种致病因素;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生殖保健领域科研和适宜技术推广,提高防治水平。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贫困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以消除严重影响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因素为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各地要根据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确定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重点。要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在职人员培训力度,推广适宜技术,有计划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妇幼卫生人员培训班,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以工程为契机,加强体系建设。将妇女儿童健康列为公共卫生优先发展领域,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发挥三级网的行业指导作用;乡(镇)卫生机构作为农村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和主要力量,要承担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等职责,村卫生机构要有乡村医生负责妇幼卫生工作。城市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分工协作,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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