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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粤卫〔2008〕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卫生监督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2000年我省实施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认真履行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大卫生监督与执法力度,在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以及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在抗击“非典”、人禽流感、手足口病防控,抗冰、援川救灾,结石奶粉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方面,克服困难,忠于职守,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在2007年卫生部表彰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础上,广东省卫生厅决定再评选表彰一批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严格评选,授予广东省卫生监督所等26个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孙淑卿等80名同志“全省卫生监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广大卫生监督员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为卫生监督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广东省卫生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广东省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州市卫生监督所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监督所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监督所
  珠海市卫生监督所
  汕头市卫生监督所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监督所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监督所
  韶关市卫生监督所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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