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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委关于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执行高级病房价格的批复

海南省发改委关于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执行高级病房价格的批复
(2009年2月27日 琼发改审批[2009]282号)


海口市物价局、卫生局:
  报来《关于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高级病房价格的请示》(市价字[2008]191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厅、省卫生厅《关于高级病房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5]365号)有关规定,经商省卫生厅,现批准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所申报的部分病房执行高级病房价格(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高级病房应在满足普通病房需求的前提下,考虑部分患者特需要求并按一定比例设置。为体现高级病房的优越性,高级病房的设置必须以单人间为准。现核准的4间双人间高级病房暂按琼发改价格[2005]36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待条件成熟后,请将已核准的双人间高级病房转为单人间高级病房,并执行相应的单人间高级病房价格,同时报省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所核定的高级病价格已包含病房所有设施正常使用费用,医院不得另列项目收费。
  三、医院必须按照核准的病房房间数(房间号)及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显着位置公示已核准的本院高级病房的档次、内设家具、价格、具体房间号及说明。请当地价格、卫生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监督贯彻执行。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高级病房核准表

  附件:
  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高级病房核准表

房间类型科室名称房间数(间)房间号计价单位价格
三档(单人间)妇产科6201、202、301、302、401、402、元/日65
三档(双人间)妇产科4203、204、205、303元/日·床、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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