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吉林市农村教育科研基地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14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遵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决定建立一批市级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科研部门和农村学校的合力,积极攻关,努力探索,为农村教育高效、快速发展提供科学可行之路。
经各县(市)区推荐和市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永吉县春登中心校等10所农村中小学为“吉林市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现予以公布并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见附件)。
吉林市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领导,市教育科研所承担管理任务,教育科研室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工作。
附件一 吉林市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名单
附件二 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吉林市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名单
永吉县 春登中心校
磐石市 福安街双发村小学
桦甸市 桦甸市第六中学
蛟河市 白石山镇中心校
舒兰市 舒兰市第三中学
船营区 搜登镇中心校
昌邑区 左家镇中心校
龙潭区 天昌小学
丰满区 江南中心校
吉林经济开发区 学礼小学
附件二
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实施方案
一、目的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启动农村科研兴校工程,推动农村基地学校教育发展,为农村科研兴校树立可资借鉴的榜样,全面推动和谐、普惠、均衡、优质教育快速发展。
二、操作步骤
1、命名
2008年12月份,以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决定通知,对各地推荐的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予以认定并颁发“吉林市农村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牌匾。具体名单如下:
永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