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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9〕6号)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近几个月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的影响逐渐凸显,为做好2009年税收征管工作,努力实现“严征细管促增收,优质服务树形象”的目标,确保我省地税税收收入平稳增长,省局就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管理,公正执法
  (一)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
  1、清查漏管户。采取与工商登记信息比对、借助街道和社区力量、实地清查等方式认真清查,城市尤其要对写字楼、出租屋、酒店宾馆等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排查,最大限度杜绝漏管户。
  2、对非正常户有针对性的进行清查。要与发票领购、房产过户、注销登记等信息进行比对,按疑点情况进行分类,有序进行清查。
  3、严格执行催报催缴制度,催报催缴率要达100%,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提高申报率。
  4、落实《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一户式原则,建立和完善征管档案,按照信息共享原则,统一管理征管档案,以利于征管信息的共享,同时便于监督和检查。
  (二)采取积极有效的清缴措施,加强欠税管理。
  1、要坚持做到月税月清,防止新增欠税。
  2、对确实无法一次清缴欠税的纳税人,要求其做出清缴计划,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督促纳税人清缴欠税。
  3、落实欠税公告制度。
  4、积极配合出入境管理机关落实离境清税制度,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出境前未缴清税款、滞纳金或者不提供纳税担保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5、责令欠缴税款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逾期仍未缴纳的,要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进一步提高以票控税的征管力度
  1、落实发票使用情况报送制度。以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为重点,将其发票使用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比对,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对实行“双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发票使用量连续三个月超过定税额的,要及时调整定额。核定、调整定额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发票管理部门与征管部门要做好发票信息与征管信息的衔接。
  二、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充分挖掘税源潜力
  (一)重点加强对房地产、建安行业的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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