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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交通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交通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2009年进入我省交通事业新一轮快速发展年。交通审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审计质量,推进审计创新,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为创建和谐交通、打造廉洁行业服好务。
  一、抓好重点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
  2009年,我省将再掀高速公路建设高潮,全年力争完成交通投资450亿元。审计工作要以交通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为重点,切实加强对资金安全和资金效益的监管。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过程审计监督和公路大中修工程的审计,确保建设资金安全、规范、合理使用。各市(区)交通局、省公路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专项补助资金合理使用。要继续加强对治超资金的监督,严格收缴、使用、管理等制度,确保其安全和合规,省厅将视情况进行抽查。2009年,省厅要安排对陕蒙界、靖边至安塞延安段、靖边至安塞榆林段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分中心房建和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的复核确认;对宝鸡、渭南市2008年度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对于已开工和今年拟开工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各项目管理单位要积极完善前期资料及相关批复,待手续完备后及时申请开工前审计。今年,省厅还将指导省公路局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2007年第4号)的规定,对各市(区)上报的已完成竣工决算编制的1亿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审计招投标工作。各有关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提前做好竣工图表编制、完善决算资料整理等基础性工作,以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强化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争取全面覆盖,做到“有离必审”。有条件的单位,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安排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用,逐步使审计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省厅今年安排对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西安公路研究所、厅质监站、秦岭隧道公司等5个单位前一任领导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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