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上缴税收大户和优秀企业的决定
(宁政〔2009〕16号)
2008年,西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27户企业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克服困难,加快发展,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保持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上缴税收均超过1000万元,总额达55522万元,占当年全市财政收入的11.9%,为西宁市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西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为“2008年度西宁市上缴税收大户”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对企业领导班子奖励3万元。
二、授予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为“2008年度西宁市上缴税收优秀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对企业领导班子奖励2万元。
三、奖励给领导班子的奖金额30%奖励企业法人代表,70%奖励企业班子其他成员。对省上已奖励的企业,市上不再重复奖励,但相比较有差额的,其奖金差额部分由市上补足。
四、对上述27户企业的职工一次性增发本企业1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奖金列入成本费用,并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扣减项目。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应对金融危机挑战、加快西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之年。希望各企业以受到表彰的企业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管理,加快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不断成长壮大;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新机遇,积极迎接挑战,创新思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自主创新步伐,调整优化结构,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努力开拓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为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1、2008年度西宁市上缴税收大户
2、2008年度西宁市上缴税收优秀企业
二00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1:
2008年度西宁市上缴税收大户
(上缴税收2000万元以上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实际上缴税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