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追加2009年全市植树造林任务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追加2009年全市植树造林任务的通知
(莆政办[2009]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我市港口林业建设进程,根据各地林地资源实际情况,现将省追加我市2009年3万亩造林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各县(区、管委会)抓紧把任务分解到乡(镇)、行政村,落实到山头小班地块,并明确造林主体,及时做好苗木调剂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附件:2009年全市追加3万亩植树造林任务安排表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全市追加3万亩植树造林任务安排表

  单位:万亩

单位

下达任务合计

已下达任务

追加任务

合计

9.0

6.0

3.0

仙游

5.0

4.0

1.0

涵江

1.8

1.0

0.8

城厢

1.1

0.78

0.32

荔城

0.5

0.08

0.42

秀屿

0.54

0.08

0.46

湄洲

0.05

0.05

北岸

0.01

0.01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