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通知
(明政文〔2009〕8号)
梅列区、三元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餐厨垃圾是一种特殊的城市生活垃圾。做好餐厨垃圾的单独分类收集处理,对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减少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城〔2008〕34号)要求,福州、厦门、泉州、三明作为省首批餐厨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到2009年,要基本建成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的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实现餐厨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为确保我市按期完成试点城市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三明市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俊德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及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区长任副组长,市建设局、经贸委、发改委、食安办、财政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及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领导兼任。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各项工作
为共同抓好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现将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梅列区、三元区政府:负责细化明确区属部门在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根据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的消化处理能力,分批列出市区实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饮单位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协助市建设局、卫生局、工商局召集辖区内被确定为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餐饮单位与分类收集处理企业办理签订《无偿收集餐厨垃圾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保被确定为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单位的餐厨垃圾顺利集中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组织区工商、卫生、交巡警、城监等执法部门对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建设局:负责审查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服务许可证;组织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参加招投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餐厨垃圾特许经营运作协议;牵头协助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与被确定为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饮单位签订“协议”,确保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督促指导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按照环保及行业有关规定落实餐厨垃圾在收集、运输、加工处理等环节的环保措施,防止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