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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建材产业破百亿实施意见的通知


  4、推进新型建材发展

  加大新型建材的推广应用和普及,认真贯彻执行“禁实、限粘、推新”的工作方针,2009年6月底前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区及全市八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实心砖,重点乡镇集镇和工业集中区的“禁实、推新”工作也要逐步推开。扶持和引进新型建材企业,不断增加新型建材品种,促进新型建材项目建设。尤其要加快永定工业园区引进的水暖器材项目、龙岩易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和龙岩航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米加气混凝土砌砖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

  三、任务分解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建材产业2009年要实现破百亿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感,按照总体目标,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企业(见附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工作措施

  1、帮助产业龙头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销售收入在1亿以上的重点企业,符合市产业龙头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周转金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市周转金支持。

  2、扩大建材产业信贷规模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建材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建材企业信贷规模,在原信贷规模的基础上,2009年同比增加20%以上。

  3、鼓励水泥企业做强做大

  单个企业或统一品牌组成的企业集团,2009年水泥产量达到200万吨的,由市财政奖励30万元;2009年产量达到300万吨的,奖励50万元;2009年产量达到500万吨的,奖励100万元。

  4、鼓励建材产业技术创新。

  凡购买专利技术、签订产学研联合开发合同,投产后当年单个产品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均可申请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单个产品产值达到1000万元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00万元,奖励30万元;3000万元,奖励40万元;5000万元认上,奖励50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该单个产品当年纳税所得额的50%。

  5、鼓励和支持建材产业参加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

  凡是建材企业参加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需要部门出具相关文书资料的,应尽可能的提供。在本市的重点工程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本市建材企业应优先其他企业。

  6、鼓励发展新型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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