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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2.6.3 成立粮食应急指挥部,根据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组织和指挥粮食应急工作。

  2.6.4 完成市布置的粮食应急各项工作。

3、预警监测

  3.1 加强粮情监测。市粮食局要建设好粮情监测预警系统,密切关注市内外的粮食市场动态,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粮情数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2 预案启动及发布。粮食市场发生突发性情况时,市粮食局提出预案启动意见,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审查修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通过《三亚晨报》和三亚电视台向社会发布。预案启动后,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直各单位要及时报告粮食市场应对措施和粮食市场变化等情况。

4、应急响应



  针对粮食市场出现的变化态势,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政府掌握的粮食资源和社会粮食资源相结合的方法,实施有效应对措施。

  4.1 应对“一般”的措施

  4.1.1 加强粮情监测。市粮情监测预警系统进入紧急状态,市粮食局实行24小时值班,粮情一日一报,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密切注视国内外省内外粮食市场动态,跟踪分析,掌握全市粮食市场的变化情况,随时提供粮情分析报告和应对决策的依据。

  4.1.2 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及各种途径发布信息,消除不实传闻,让群众了解真实粮情,正确引导消费。

  4.1.3 停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先出后进”的储备粮轮换方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采取措施补充粮食库存。

  4.1.4 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及其他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掌握粮食库存数量。

  4.2 应对“较重”的措施

  4.2.1 适时加大粮食投放量。在采取应对“一般”措施的同时,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加大粮食投放量,调节市场。

  4.2.2 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

  4.3 应对“严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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