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直 凤凰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朝周 育才镇人民政府镇长
蒲慧芳 天涯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时英 农垦三亚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许为乐处长任主任,成员:何平、符恒,联系电话:88956409、88956407。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检查时间:2009年1月16日至1月18日
检查方法:各区管委会、镇政府和职能部门采取重点抽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重点
(一)影剧院、礼堂、夜总会、歌舞厅、音乐吧、卡拉OK厅、游乐(艺)厅、网吧、桑拿浴室、室内茶艺馆、体育健身中心、保健、足疗、按摩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旅游景点的经营场所、演出厅、宾馆、酒店、家庭旅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三)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和人才劳务市场、金融交易场所。
(四)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生寄宿场所)、养老院集体宿舍和医院住院部。
(五)加油(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以及大型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六)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单位”。
(七)社区和农村老弱病残、独居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八)底层经营用途的商住楼。
(九)老城区(红旗街、新民街、商品街)以及城乡结合部。
四、工作措施
(一)凡是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停业整顿;凡无照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凡超定员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予以清场处理。
(二)凡是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