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统筹招生宣传。各区县教育行政部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职业教育和中职招生宣传。要认真督促生源学校按规定及时将市教委印发的招生指南及宣传光碟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确保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严禁地方保护主义,要积极为区县外优质中职学校招生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本地学生报考区县外中职学校。
各中职学校在生源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管理和区县中职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可与生源学校、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规范开展职业教育和中职招生政策宣传,严禁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虚假和片面宣传,树立中职学校的良好形象。
各生源学校要通过设立招生宣传窗、发放招生宣传单、开展网络咨询等,广泛开展招生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场镇、进社区等活动,将今年中职招生政策和信息全面准确地传达给初中毕业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
市教委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一圈”及万州、永川等优质中职学校组成招生宣传队,分别在“两翼”区县集中开展大型招生宣传活动。
4.统筹志愿填报。今年将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普职联动”,普高和职高实行“一生一卡一号”,实现“一考多录取”。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填报中职志愿的往届学生应将卡上必填内容完整准确填写,避免重复注册和因重复注册导致的国家资助资金流失。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统筹新生录取。市中职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和集中现场录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6.统筹新生注册。全市中职学校的学籍注册由市教委统筹管理,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核后,报送市中职招生办公室。学籍注册的依据是加盖了“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专用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并作为学生学籍管理、核发助学金和颁发毕业证书的依据。我市中职学校招收的市外学生(“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中职段不得招收市外学生),由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的学生户籍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中职招办统一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中职学校新生按照国家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职学校在市中职招办学籍注册后,应及时将注册信息导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四)整顿违规挂靠办学
市教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在今年上半年,对全市中职学校校外办学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除市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经市教委或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可设1-2个(含市外)校外办学点外,其他任何中职学校不得设立校外办学点,已开办但未经审批的校外办学点今年秋季以前必须撤销。今年要重点整顿达不到设置标准的中职校点、中职班点挂靠等违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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