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制定的《平凉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前阶段开展“百日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九年三月二日
平凉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
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44号)精神,根据甘肃省交通厅、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甘交发〔2009〕7号)文件精神及交通厅、公安厅2月26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现将专项治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和谐的经营秩序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条块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在“百日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团伙。